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范围一般包括:洁净室环境等级评定、工程验收检测,包括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、桶装水、牛奶生产车间、电子产品产车间、GMP车间、医院手术室、动物实验室、生物安全实验室、生物安全柜、超净工作台、无尘车间、无菌车间等。检测项目:风速风量、换气次数、温湿度、压差、悬浮粒子、浮游菌、沉降菌、噪声、照度等。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普遍要求要有全面的洁净相关检测能力,可为药品GMP车间、电子无尘车间、食品药品包装材料车间、无菌医疗器械车间、医院洁净手术室等。
在对净化车间进行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时,尽管规定了空气的小采样量,但在实际工作中介绍我们应在保证小采样量前提条件下,根据已有的检测设备尽量采用大流量的尘埃粒子计数器。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检测点的布置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J73-84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的规定在对净化车间进行洁净度检测时检测点应为距室内地坪1.00m的水平面内;对于单向流型净化车间测点总数应不小于20点测点间距为0.5-2.0m。水平单向流测点仅布置在净化车间工作区内;非单向流净化车间按净化车间面积小于或等于50m2布置5个测点。
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依据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(GB50292-1999);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(DG J08-79-2008);《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》(GB/T50344-2004);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50009-2012);《工程测量规范》(GB50026-2007);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50007-2011);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/T8-2007);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目的:通过对该房屋现状进行安全性评估,为房屋现状进行结构鉴定,以便于适时采取各项处理措施。
2018年修订的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中明确规定: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、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(湿度、温度、风速)、水质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进行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,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;第三方厂房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、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,并且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。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卫生许可证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、卫生检测报告等了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。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,可以委托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