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修订的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中明确规定: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、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(湿度、温度、风速)、水质、采光、照明、噪声、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进行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,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;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、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,并且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。消费者可通过查看卫生许可证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、卫生检测报告等了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。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,可以委托检测。
医药洁净厂房是保证医药产品生产质量,防止生产环境对产品的污染,生产区域需要满足规定的环境参数。按用途主要分为以下几种:原料药车间、无菌药品车间、生物制品车间、血液制品车间、中药制剂车间等。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项目:空气洁净度等级、悬浮粒子数、沉降菌、浮游菌、温度、相对湿度、静压差、照度、照度均匀度、噪声、换气次数、气流流型、风速、自净时间、送风量、新风量。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依据:GB 50457-2008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GB/T 16292-2010《医药工业洁净室(区)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》
室内空气 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,空气中所含有的各项检测物达到一个恒定不变的检测值。是用来指示环境健康和适宜居住的重要指标。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项目:甲醛、二氧化碳、一氧化碳、温度、相对湿度、空气流速、新风量、氡、菌落总数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臭氧、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、氨。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方法:GB/T 18883-2002 《室内空气质量标准》GB/T 18204.1-2013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:物理因素》GB/T 18204.2-2014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
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、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。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经常性卫生监测是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取得为生许可证之日起,至下次复核为生许可证之间的一段时间内所进行的卫生监测,监测卫生状况达标情况,促使卫生状况巩固提高。专业公共场所环境检测指标有CO、CO2、氨、甲醛、照度、新风量、噪声、温度、湿度、风速、臭氧、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可吸入颗粒物、总挥发性有机物(TVOC)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