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国家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落地,消毒产品领域无疑登上热门。国家要求一类、二类消毒产品头次上市前需要自行或者
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保障评价,评价合格的消毒产品方可上市销售。
如果您的产品想要作为消字号产品进入药店商超、网上商城、医院等渠道进行销售,则须得进行消毒产品的检测和备案,并取得消毒产品保障卫生评价报告。
除此之外,对于上市后遇到实际生产地址迁移、另设分厂或车间、转委托生产加工;消毒剂、抗(抑)菌制剂、生物指示物、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及PCD延长产品有效期的;消毒剂、消毒器械、抗(抑)菌制剂增加适用范围或改变使用方法的;一类消毒剂卫生保障评价报告四年有效期满前的产品(期间国家抽检合格产品除外),均需要取得消毒产品保障卫生评价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