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害生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,对人类的生活、生产甚至生存产生危害的生物;是由数量多而导致圈养动物和栽培作物、花卉、苗木受到重大损害的生物。狭义上仅指动物,广义上包括动物、植物、微生物乃至病毒。时至今日,在全球范围内,虫害和鼠害在种植、养殖、加工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仍然是严重的威胁,尤其是在工业加工中,除化学和物理污染外,与虫害相关的影响会造成庞大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的权利要求。
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项目:对以下有害生物进行防治
一、可以传播疾病的有害生物,也称病媒生物(Vector),如蚊、蝇、蚤、鼠、蜚蠊(蟑螂)、蜱、螨、蠓等。
二、由境外传入的非本地(或一定自然区域内)的原有生物, 可能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动物、植物、微生物及病毒等,如红火蚁、松材线虫、豚草、水葫芦等。
三、危害建筑和建筑材料的有害生物,如白蚁、木材甲虫等。
四、仓储有害生物,如面粉甲虫、谷物蛀虫等。
五、纺织品害虫,如地毯甲虫、衣鱼等。
六、还有些生物,偶尔进入人类居住场所,引起居民不安,也可列入有害生物,如蜈蚣、蝎子.蟑螂等。
七、危害农林作物,并能造成显著损失的生物。如蝗虫、蚜虫等。
政策法规:
《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
《地震灾区病媒生物防制(杀虫、灭鼠)方案》
《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》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
《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》
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标准》及《灭鼠、蚊、蝇、蟑螂考核鉴定办法》的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