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包装材料生产厂房(区)投入运行之前应对其综合性能进行确认和验证,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。建筑结构、装备和使用应具有较少室内诱入、产生及滞留污染源的功能。室内及其他有关参数如温度、湿度、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。
药品包装材料生产厂房检测项目:温度、相对湿度、换气次数、截面风速、截面风速不均匀度、气流流型、照度、照度均匀度、压差、悬浮粒子、浮游菌、沉降菌。
检测依据:
YBB 00412004-2015《药品包装材料生产厂房洁净室(区)的测试方法》
测试之前空气净化系统应至少已连续运行24小时,且系统处于稳定和正常运行的状态,测试人员在采样时也应注意站在测试仪器的下风侧,并应尽量少活动。